勞委會先前訂定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包括植物人、失智症、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精神病及多重障礙等十項,這些均可不必經過醫療團隊評估、持身障手冊就可申請外勞,但其中卻未包含漸凍人與巴金森氏症。
勞委會修法放寬
民眾反映,指漸凍人及巴金森氏症這兩類疾病,病人需二十四小時照護,希望勞委會修法放寬。今天起,家中若有漸凍人或巴金森氏症、並持有重度身障手冊者,可檢附身障手冊影本,並附加註記有漸凍人或巴金森氏症的診斷證明書或身障者鑑定表影本,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無法媒合成功者,得向勞委會申請外勞。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10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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