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安置在收容機構的小宏才兩歲大,外勞母親被遣送回國前,黃姓同居人原想靠親子鑑定認養他,驗DNA才發現是幫別人養兒子。原以為是親生子,卻在不甘戴綠帽遭背叛心境下,黃姓男子接受社會處安排,讓小宏住進收容之家,最後仍不敵親情召喚,黃姓男子決定認養小宏,卻遭遇到更大的難題。
因小宏母親生下他時是逾期居留,按台灣法規算是沒有合法身分的幽靈人口,所以生下來的孩子就算有出生證明,移民署也無法核發居留證,比起恩恩,小宏處境更可憐,連當人球的機會都沒有。
「沒有出生證明,無父無母的孤兒反而好處理。」社會局副局長楊健人說,這些被遣返回國外籍人士所生的無國籍孩子,因為有具體存在父母,卻因人間蒸發找不到,反而造成申辦國籍或領養的困難,不像棄嬰可以由縣市長直接當監護人。
楊健人表示,一般社會處都會向移民署核備,先解除孩子生母的入境管制,讓她們入台辦理授權領養,或把孩子帶回本國扶養,唯獨這兩個個案雖已發文給外文部,請外文部轉印尼和越南代為尋找孩子的生母,幾個月來仍石沉大海。
包括社會處、嘉義縣專勤隊擔心,台灣外籍勞工或外配這麼多,尤其不少是逾期居留或逃逸外勞,難保早有類似個案,只是尚未浮出檯面,如再不想辦法因應,這些人口黑數恐成社會一大隱憂。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長林清江表示,曾處理離婚越南女子在台灣產下的台灣男友之子,由於非婚生子,男子在台灣作完DNA血緣鑑定,確定是自己骨肉後,到戶政機關辦理認領。再到越南娶回該越南女子。另外,在他縣市有一件越南配偶強行將幼兒帶回越南不歸,然後在越南要脅台灣丈夫拿錢來贖兒子案例。該案後來如何結局,並未追蹤。
【呂妍庭、李翰/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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